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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使用问题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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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设计等有关单位及工程造价从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行动态管理暨开展2021年度使用问题征集的通知》(鲁建标字〔2021〕12号),优化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现开展计价依据使用问题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计价依据使用问题的范围包括:山东省2016版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2018版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综合管廊等各类定额;青岛市相关补充计价依据;关于过程结算、价格风险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人工单价管理等各类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政策。

  二、征集方式

  请参与问题反馈的单位和个人填写《2021年度计价依据问题反馈表(青岛市)》(详见附件2),一个或一类问题填写一份表格。对于提出定额项目修编或者增补建议的,应同时提供相关详细数据、测算过程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85063620,电子邮箱:jw.zjz@qd.shandong.cn。

  有关单位和个人反馈的问题,也可直接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0531-87087067,电子邮箱:huanglu@shandong.cn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附件: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行动态管理暨开展2021年度使用问题征集的通知

              2. 2021年度计价依据问题反馈表(青岛市)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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