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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领域市场秩序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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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我市房建领域市场秩序,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从根源上遏制欠薪行为发生,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领域市场秩序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

  围绕工程承分包、人员到岗履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落实等方面,重点整治以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一)工程承分包方面

  1.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重点整治管理人员未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行为。

  2.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重点整治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行为。

  3.施工单位转让、出借资质,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二)项目组织管理及人员到岗履职方面

  1.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班子,未按要求配置关键岗位人员、专职劳资员的行为。

  2.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未报请主管部门或建设、监理单位审核随意变更,管理人员不到岗、不到位或替代履职的行为。

  3.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工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行为。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落实方面

  1.项目未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分包单位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按月足额银行代发等“四项制度”的行为。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行为。

  3.项目未开通或未规范使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行为,重点整治项目平台数据造假、无考勤数据、无工资代发记录、平台预警沉积等行为。

  4.现场未设立维权告示牌或公示信息不完整、信息错误,工人工资发放、考勤信息未公示,施工、监理日志关于劳务用工管理方面记录不规范等行为。

  三、整治方式

  采取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暗查暗访、随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7日-4月9日,各区市全面排查攻坚阶段。

  2021年4月12日-4月23日,市局督导核查阶段。

  五、工作要求

  1.全面梳理细致排查。本次整治攻坚行动要求覆盖我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在建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不流于形式,保证排查质量。

  2.深挖重点严肃处理。对承分包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对人员到岗履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严格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信用考核管理,突出工作重点,保证排查深度。

  3.压实责任逐项整改。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跟踪落实逐项复查,避免大而化之,问题反复发生,久拖不决,保证排查效果。

  4.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排查整改工作,选树一批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作为“标杆”和“样板”,形成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同时严肃处理、通报、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同时将本次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于2021年4月9日前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督导核查攻坚阶段进行复核抽检,并对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市进行约谈,视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此次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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