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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青岛市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技术导则(试行)》《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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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技术导则(试行)》《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期一年,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反馈青岛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地址: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1116室,邮箱:qdsqjqnb@163.com)。

  《青岛市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技术导则(试行)》《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试行)》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青岛市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技术导则.docx

              2.青岛市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技术导则.doc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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