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配电箱质量和临时用电使用安全,切实防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决定开展在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活动实施安排
(一)8月1日至8月31日,企业、项目自查自纠阶段
各项目按临时用电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内容自查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按照“三定”要求整改,完成整改后报企业安全机构复查,企业安全机构复查合格签字确认后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
(二)9月1日至9月20日,主管部门检查阶段
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辖区内项目开展全面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箱》(T/SDJSXH01-2019)等要求,对施工现场配电箱质量、配电、用电及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检查;9月21日,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及处理处罚情况总结后形成书面报告通过金宏发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三)9月22日至9月30日,督查总结阶段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各区、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施工现场配电箱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箱》(T/SDJSXH01-2019)团体标准,进场联合验收合格后使用。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三)临时用电工程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四)施工现场配有2人以上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的电工人员,负责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
(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用电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贯学习,强化贯彻落实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明确临时用电安全在施工现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箱》(T/SDJSXH01-2019)等标准规范的宣贯、学习和落实。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和检查工作,组织各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管理等人员对临时用电标准规范和管理要求进行业务培训,监督、指导建设项目贯彻落实。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落实整改闭合
各施工企业、各项目部,要从现场配电箱质量把关入手,对编制、落实《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落实管理要求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我排查并落实整改、复查的闭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督促指导施工现场的排查、整改、复查工作做实做细。
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查违规违法行为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房屋建筑工地临时用电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标准规范和活动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或开展活动不认真、不彻底,存在较大、重大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