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含外地在青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青岛市园林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已启动使用,目前正在试运行阶段,为做好2017年园林绿化业绩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核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5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12月21日—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20,下午1:40——5:00。网上提报后携带纸质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请于审核前1个工作日在园林建设企业微信群提出申请。
现场审核地点: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120房间。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申报程序
登录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点击顶端“园林绿化栏”→进入青岛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管理、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点击左侧园林工程信用考核系统→进入青岛市建设市场监管与信用综合信息平台→点击右上角登录,用户名为企业自行设置的账户名称,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后及时更改密码)→登陆后点击网页下端企业板块的业绩填报→点击右上角新增键,按要求填报。其中,项目编号、施工许可证号、联合投标人、用工、纳税可不填写外,其余均为必填项,需据实填写保存并提报。
三、现场审核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
2、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园林企业申报园林业绩承诺书(见附件1)
4、2017年园林绿化企业承揽工程业绩汇总表(见附件2),配套项目只填报园林绿化工程合同值、审计审定值。
5、通过政府招投标平台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业绩只认定以政府招投标平台中标的项目。
6、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配套项目同步提报投标报价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7、审计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工程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未出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8、园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注:现场审查原件,留存1、3、4原件和2、5、6、7、8盖章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企业根据实际如实填报附表,加盖单位公章,将所有电子版资料于现场核查时一并提报。
2、各园林企业要充分认识本次审查、申报工作的重要性。所有申报的园林项目必须是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各单位必须认真按照《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批)的通知》(青建城字〔2016〕43号)和《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二批)的通知》(青建城字〔2016〕186号)要求(上述通知建委网站可查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所提报涉及的园林项目必须合法合规。否则,在我委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项目中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3、有关用工和纳税申报审核工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