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执法检查的通知》(鲁建质安函〔2018〕40号)和市城乡建设委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在近期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按照职责负责市内三区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其他区、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市质监站将组成抽查小组对区、市在建工程同步进行抽查(每个区市抽查4个工程,其中西海岸新区抽查6个工程)。受检工程形象进度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改造安置住房、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
二、检查内容
1.建设、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影响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及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情况。对混凝土强度、预拌砂浆强度、钢筋原材料及钢筋连接、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等进行现场监督抽检。
3.进场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检验等情况。
4.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检测报告、质量验收记录等。
5.施工现场预拌砂浆应用情况。
6.其它检查内容。
三、检查时间
市内三区及区市检查时间:10月15日至10月18日。
区市抽查时间:10月16日至10月18日
四、检查方式及结果处理
1.采取随机抽取工程,结合现场查验、材料抽检等方式进行。
2.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及有关问题,按有关规定下达《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文书,并进行考核扣分及行政处罚。
五、检查分组
本次全市检查共分10个小组,每组4人,其中市区检查6个小组,区市抽查4个小组。
六、其它
1.各区、市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检查领导机构,制定详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检查工作。
2.各区、市于10月15日下午两点前将在建工程台账及检查工作联络人名单报市质监站。
3.各区、市于10月19日14点前将辖区工程检查情况、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市质监站。
附件:1.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