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临沂市园林局:
现将2017年度山东省市政工程工法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类型
在山东省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在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中编制的各类工程施工工法,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已公布为企业工法;
(二)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同行业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现行市政工程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三)工法至少经过两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确认工程质量安全可靠,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应包括:前言、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五)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省级工法雷同;
(六)工法的整体技术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可联合申报,同时要明确主要完成单位。一个单位申报工法的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五人,两个单位联合申报工法的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七人。
三、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工法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工法文本;
(三)企业批准工法的文件;
(四)设区市建设管理部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五)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合同;
(六)经济效益证明;
(七)科技查新报告;
(八)关键技术获专利证书、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十)工法应用的有关照片或视频资料。
上述材料需装订成册,提供一套纸质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申报程序
2017年度山东省市政工程工法申报委托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市政分会代收申报材料。请申报工法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设区市建设管理部门汇总后,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魏翔宇,0531-87080820;城管局,石峰,0531-87080817。2.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市政分会,蒋彦彦、刘长霞,0531-85665631,邮箱:sdsszxh1989@126.com。
附件:点击打开链接山东省市政工程工法申报书